竞价公告-竞价完成
2022年度监管企业案件数据信息服务单一来源项目
中标的供应商
发布时间 2022-11-18 采购机构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项目编号 YTZBGZW-221104 项目预算 180000.00元
开标时间 2022-11-24 10:30:00

单一来源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2年度监管企业案件数据信息服务单一来源项目进行竞价,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响应。

2.2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2.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9 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2.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2年度监管企业案件数据信息服务单一来源项目

2.项目编号:YTZBGZW-221104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3.1项目背景:

根据《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实施意见》、《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案件管理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为加强对监管企业重大案件管理,依据我委《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监管信息服务项目管理办法》,需采购监管企业案件数据信息服务。  

3.2主要内容:

一、监管企业案件信息服务

该服务需要能够满足以下要求:

(1)对于纳入名单(附件1,根据实际需求可能有所调整,见竞价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的562家监管企业,实时获得其所涉案件的法院全案信息;

(2)市国资委可对数据进行分类查询,按关键词查询,并实现数据的排序、筛选、特定项加总等功能;

(3)市国资委可设定某些标准批量导出数据。

(4)数据来源合法合规,需提供数据合规性证明文件。

二、重大案件数据相关服务

数据对接。与我委重大案件信息采集服务之间,配合数据共享对接,数据对比及数据异常预警功能。数据传输过程需加密,保证数据的安全传输。

三、交付物

主要交付物有:

(1)纳入名单的监管企业案件信息;

(2)我委在线监管服务平台可以实时调用采购数据;

(3)配合数据对接、数据对比及数据异常预警服务。

四、质量保证体系和风险控制

(1)对项目实施团队的要求:中标方要建立实施该项目的组织架构,保持项目组人员的稳定,此项目中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并保证全时投入,项目骨干成员更换需经上海市国资委审批,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项目骨干详细简历。

(2)项目质量及风险控制:中标方需承诺会按照公司的质量监控和保证措施,由质量控制人员以及项目组成员等保证项目交付物的最终质量。在规划各阶段,中标方应提交相应的交付物,并经应由上海市国资委项目组或相应的论证会认可确认。

(3)项目各阶段安排相关论证后,中标方应根据研讨的意见进行修改,并由市国资委决定是否予以通过该阶段的咨询并转入下一阶段的工作。

(4)投标人亦须在投标方案中,阐明项目质量保证、风险控制方法。

(5)项目实施的过程:

a.服务内容总体需求规划及定义明细化:中标方充分利用方法论和实施经验,把服务内容的总体设计思想具体化,力求提供一个完整的、可操作性强的服务实施思路,为整个服务的启动、完善、构造、发布和维护提供一个交流的蓝本。

b.服务内容详细设计和实施计划的制定:在服务内容需求定义的基础上,中标方和市国资委一起从技术和业务角度分析现有应用模块、业务数据、业务流程、业务实施方式等,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对服务方案进行详细设计。

c.服务实施及相关测试:根据《服务实施计划方案》及在评审确认服务内容设计的基础上,组织服务团队进行服务实施和相关测试。

d.服务实施完成,成果评估并验收:完成需求所提的服务内容后,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评估并验收,总结经验教训,整理所有的运维档案,作为下一阶段实施的参考。

e.项目实施计划:本项目预计工期为十二个月,项目均分为4个步骤进行,分别是:服务内容规划定义、服务方案详细设计、服务实施、成果评估验收。

4、交付地址:由甲方指定地点。

5、项目预算:180000.00元(超过项目预算报价不给予接受)。

6、项目时限:合同签订后十二个月。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满足项目进度及支付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支付相应金额,全款支付。

8、验收标准/方式:根据合同条款逐一验收。

9、违约责任:

9.1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应认真履行合同,由于某一方的过失使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过失方承担相应责任;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违约情节严重,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采购单位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属双方过失,则根据各自过失的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9.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均不承担任如造成任何一方损失的,则由损失方自理。

9.3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诉诸人民法院。

四、其他事项

1、成交服务费支付

1.1 成交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整;

1.2成交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支付方式;

开户账号: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康健支行

开户账号:31050173450000000776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项目(及项目编号)成交服务费”。

1.3本次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2、报价文件要求

2.1纸质版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2.2电子版报价文件(带公章彩色扫描件)开标时间前上传至远眺竞价网。

2.3电子文档内容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PDF格式。

2.4不同包件的报价文件必须分别编制,胶装成册,单独密封递交。

2.5报价文件须编制目录和页码,建议双面打印。

2.6纸质版报价文件请于开标日当日递交或快递至以下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南苏州路1455号南苏55苏河文创中心1号楼2F02室

 

采购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

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23115722

采购代理机构: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苏州路1455号南苏55苏河文创中心1号楼2F02室

联系人:潘雪松

电话:021-32035579